□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9月30日,本报五版以《撞违法建筑反赔八百元》为题,报道了一辆小轿车行驶到违法建筑上时,不慎撞上了中间的栏杆,反被违法建筑方——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索要4000元赔偿,最终车主付了800元,才算了事一事。本报报道后,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认识到错误,主动向车主退还了800元钱。
9月30日下午,在记者陪同下,车主王振生接过周口市兴周汽车有限公司退还的800元钱。“我已经找过律师了,正准备通过法律讨个公道,不过现在不用了。”王振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