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义 安琪 侯艳阳 朱利晓
于大奎,一名长期摸爬滚打在反贪战线的老兵,用他对反腐事业的执着实践了为民执法的诺言。
于大奎敢想敢干、思路敏锐,从不墨守成规。针对“检警不分、以检代警”和法警闲置问题,他大胆改革,提出“业务立警、素质兴警、机制活警、科技强警”的科学用警思路。在完成各种其他警务工作的同时,他积极参与检察长交办的反贪污贿赂案件初查、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并在工作中探索出“检领警办”新机制,被省检察院推广。
5年来,于大奎带领法警大队参与初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线索20件22人,立案侦查16件18人,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14件16人,法院已判决12件14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件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4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他积极履行各项司法警察职责,协助提讯犯罪嫌疑人236人次,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逮捕等强制措施56人次,参与搜查26次,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265人次,追捕逃犯16次,执行异地羁押48人次。
抓捕在逃贪官是检察院办案的难点,于大奎主动请缨,把抓逃工作作为法警大队的首要职责。针对经费不足、信息匮乏等困难,为突破抓逃难关,于大奎带领队员采取“三定一包”措施,即“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包案到人”,对检察院立案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秘密排查,并积极商请市公安局技侦部门协助,充分利用各种科技侦查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原西华县农业银行红花营业所主任侯某某,涉嫌贪污罪, 2001年5月被立案侦查,后携公款30万元潜逃至深圳长达6年,被于大奎成功抓获。于大奎带领法警大队先后抓获了涉嫌贪污罪潜逃二年的原黄泛区农场供电局农电总站站长毛某某、原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涉嫌贪污的原鹿邑县农业银行行长卫某、涉嫌贪污潜逃6年的原黄泛区农场供电局会计袁某等。抓逃工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既要有勇又要有谋,从制订方案到实施抓捕,其间经历的困难是难以想象的。西华县检察院建立的以司法警察为主力军的追逃模式,成为周口乃至全省检察机关学习的典范。
2008年,西华检察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2010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两次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四名法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名法警被省检察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