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0月22日,全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在郑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摆上日程,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要把职工工资长期在低水平上徘徊的企业、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行业作为推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职工的情况,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要积极开展“要约行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给予督导和查处。要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集体协商后的职工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协议履行情况。
会议指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形成“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社会化格局。
会议表彰了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总结交流了各地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