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评/综合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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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霸王条款”
须加大整治力度

  □王研

  

  “霸王条款”多年以来困扰着中国的消费者。近日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再次剑指“霸王条款”,这表明国家以法治手段整治企业合同违法行为、营造健康市场环境的决心。

  “霸王条款”的实质,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条款,在实现自身利益时故意规避责任的行为。“霸王条款”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危害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违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不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

  近日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合同违法行为的具体范围和含义,明确了违法者最高将处3万元罚款这样的惩罚措施。这些规定,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加强自律,有利于政府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铲除“霸王条款”是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尤其是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大监管力度。只有依法铲除“霸王条款”,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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