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我买的是特价商品,谁知道店员拿错了?怎么能让我补差价!”10月25日,郸城县王先生愤怒地向工商部门投诉某豆浆机经销商。经工商人员调解,王先生不承担差价费用,将该豆浆机退货,经销商赔偿王先生50元钱车费。
原来,10月10日,郸城县某家电门市部搞特价商品展销,王先生看到一款配置非常好的豆浆机仅售369元,当即买了一台。孰料,昨日早上,一位自称姓李的豆浆机销售员找上门。她一进门就道歉,说王先生看中的是“特价360元豆浆机”,而她错将一款669元的豆浆机给王先生包装了起来。所以,让王先生再付300元。
一大早居然有人来讨债,王先生很不高兴,以“错在商店”为由,拒绝再付款,而且王先生也不知道这款豆浆机是不是值669元。无奈之下,王先生表示原价退货,营业员拒绝退货:“豆浆机已经被你使用了半个月,刀片、杯筒已经有磨损,如果退货,无法二次销售。所以你需要交30元钱折旧费。”王先生听了以后更加恼火,向工商人员投诉。
工商人员认为,由于本次事件是营业员的过错造成的,所以经销商无权要求收取折旧费,反而应赔偿王先生在该事件中遭受到的经济损失。最后经工商人员调解,王先生原价退货,并获得经销商给予的50元车费。线索提供 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