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太康男子程某因和女朋友恋爱不成,便到女方家中投毒泄愤。日前,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4年。
据悉,程某曾和女青年李某谈过恋爱,后因某些原因,李某与程某分了手。2010年4月6日晚,程某携带注射用针管和农药来到李某家,用针管将农药注射进李某家生活用水管内。第二天早晨,李某洗漱时闻到水中有刺鼻的农药味后报警。经周口市公安局理化检验鉴定,李某家的水管内含有农药甲拌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因女朋友李某不愿再和其交往,便向李某家中的生活用水管内注射农药,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被告人程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线索提供 迟宇翔 胡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