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10月27日中午,沈丘市民张先生驾驶自己的爱车与朋友一起在某酒店就餐,就餐结束后发现爱车被刮出了一条长约10厘米的伤痕。“肇事者”和酒店都拒绝担责,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酒店和“肇事者”各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张先生600元修车费。
当日中午12时许,张先生带几个朋友在某酒店吃饭,并将自己的车停放在酒店门前。一个多小时后,张先生和朋友就餐完毕从酒店出来,上车时却发现车门处有一道长约10厘米的伤痕。张先生找酒店负责人要求酒店为其修车,遭到拒绝。张先生多方打听得知,是刘某推着小推车经过时,将其轿车刮伤的。起初刘某不承认自己刮伤了张先生的轿车,后来,张先生和朋友查看了附近监控,刘某才答应赔偿。张先生认为,虽然酒店门前停车免费,但一旦出现此类意外,酒店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张先生向沈丘县消协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酒店负责人和刘某各出资300元为张先生修车。
线索提供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