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邹志远
本报讯 11月2日, 在省周口监狱服刑的88岁犯人丁树根听到自己获得减余刑可以回家的消息后,激动得像一个孩子似的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当日,得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减余刑释放裁定的还有省周口监狱的其他21名老病残犯人。据悉,这是省周口监狱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来,减刑释放的首批老病残犯人。
今年88岁的丁树根是省周口监狱老病残犯监区最年长的一名犯人。3年前,丁树根因贪图蝇头小利,4次介绍、收容卖淫女在自家房屋里“做生意”,后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收容、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成为省周口监狱最年长的在押犯人。入狱后,由于害怕自己会老死在监狱里,丁树根时常哭泣着哀求狱警放其回家,称他“很想晚年在狱外度过,由自己的亲人照料”。
在省周口监狱,像丁树根这样的犯人不在少数,他们或年老、或患恶疾、或残疾,有的还身患精神病,存在智力障碍。这些犯人不仅失去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劳动改造,甚至连生活都不能自理,早已失去了危害社会的能力。
继续关押这些老病残犯人,需要大量的警力和医疗资源对其进行特殊监控、管理和照料。今年以来,省周口监狱开始酝酿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假释、减刑、保外就医等办法,让丁树根等符合法定条件、生活不能自理、能妥善安置的老病残犯人回归社会。
据了解,实行减余刑释放的老病残犯人必须符合3个原则:一是老病残犯人符合减余刑法定条件;二是老病残犯人释放后不再有危害社会的能力;三是老病残犯人释放后有妥善的安置办法。
据悉,省周口监狱在办理22名老病残犯人减余刑释放前,已经与这些服刑人员的家属、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等协商落实了安置问题。对于“三无”型老病残犯人,省周口监狱通过当地司法局、民政局为他们落实了敬老院、福利院,使其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省周口监狱的安置帮教部门还建立了假释和刑满释放老病残犯人安置帮教数据库,加强与民政部门衔接,帮助出狱后的老病残犯人解决低保、医保等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