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公开拘留村民之举“漠视人权与相关司法规定”的质疑,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区委宣传部11月6日晚发给媒体一份“情况通报”,称是为“交代背景,解释为啥要这样做”。
“情况通报”称:“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对暴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公开曝光的形式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社会效果明显,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11月2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宣布拘留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村民。公开处理大会上,这17名村民被民警反剪双手站在主席台下,胸前挂着块牌子,上面写着涉嫌的罪名或违法行为和各人名字。此举随即遭到广泛质疑。
在17名被公开拘留的村民中,有9名是关家乡磨河村的村民,他们涉嫌妨害公务罪。“情况通报”中介绍了他们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10月31日7时许,磨河村2组部分村民,因对“7·18洪灾”后造成的“十天”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山体滑坡而引发的土地补偿问题不满,聚众封堵村级主干道,影响村民正常的道路通行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车辆通行长达3个小时。汉滨公安分局张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在疏通道路时突然遭到磨河村村民的袭击,致3名民警受伤。
村民为何会去“阻挠重大工程建设”,“情况通报”语焉不详。关家乡乡长汪显明称:正在建设的“十天”高速46标段经过磨河村,46标段的承包方“西安萌兴公司”施工时的临时占地,破坏了磨河村民的水田等,没有及时补偿。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知名公益律师周泽表示,“公开拘留”的做法是违法的。必须坚决制止。(李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