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义 安琪 丰利楠
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凭着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办好案,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办精品案,这是沈丘县检察院优秀检察官欧阳永强的永恒追求。
辛勤的播种总能收获丰硕的成果。欧阳永强所办理的400多起案件,均运用法律正确,批捕、不捕准确率均达到了100%,无一错案。几年来,他先后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荣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在他带领下的侦查监督科,也先后被市检察院多次荣记集体三等功、五好文明科室。
“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对得起法律,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养育我们的老百姓。”欧阳永强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始终视案件质量为生命,以兢兢业业的责任心办好案,尽其所能维护法律的公正。在审查批捕案件中,他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分子。
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欧阳永强在办案中十分注重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要求干警对立案监督线索进行严格审查,对确实符合监督条件的,按照监督程序下达通知或建议,增强通知、建议的实务性、针对性、有效性。他不仅注意对被害人提出的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同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加强监督。仅2009年以来,他先后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0余件,已起诉判决13件13人,撤案6件6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欧阳永强在工作中,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更加切实有效地遏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犯合法权益,更好地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结合具体工作,他积极探索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前品行调查制度。在他的建议下,沈丘检察院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的措施,如设立青少年犯工作小组,对未成年犯案件捕前品行调查,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跟踪回访不捕后的未成年犯案件诉讼进程等,保证了办理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把满腔的热情倾注于挚爱的事业中,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把对工作的挚爱深情化为无私的奉献,把为民执法的要求化为对人民群众的真情服务,欧阳永强一直在实践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