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因玩笑开过头,鹿邑村民张某某将同乡张某打伤。1年后,见张某某给自家邻居建房,张某用一把尖刀将张某某扎成重伤后潜逃10年。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
张某和张某某都是鹿邑县试量镇村民。1998年4月的一天,二人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打工期间因开玩笑发生矛盾,张某某将张某打伤,事发后张某返回家乡。1999年5月的一天,一直怀恨在心的张某发现从新疆返乡的张某某正在给自家邻居建房,遂萌生泄愤报复念头。他从家里拿出一把单刃尖刀,找到正在干活的张某某,二话没说就往张某某身上连扎6刀,案发后张某弃刀潜逃。经法医鉴定,张某某受伤程度为重伤。2009年6月30日,鹿邑警方在新疆精河县将潜逃10年的张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为泄愤报复持刀行凶,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张某家人积极为张某某治疗,取得了张某某的谅解。法院为此酌情考虑对张某从轻处罚。线索提供 李森 田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