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
要一步到位
□刘义昆
针对收入分配焦点问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结构性减税,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改变个人所得税以工薪阶层承担为主的局面,降低低收入者的税负。(12月5日《新京报》)
不久前,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前10月全国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62895.14亿元,增长22.6%;非税收投入8004.68亿元,增长13.6%。照此增速,今年全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元应无悬念。
在财政收入持续保持超常规增长的背后,是整个社会财富的分配失衡。据经济学家陈志武分析: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长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长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长1.2倍。在政府财政收入年年大幅攀升的背景下,在“十二五”“富民”的大趋势下,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谓正当其时。
个税改革必须指向社会公正,这早已经成为共识。鉴于改革的迫切性和复杂性,全国人大不仅应将个税改革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也要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来缓解民众的“权利焦虑”——面对物价的持续上涨,相较于个税改革而言,提高起征点更容易使工薪阶层获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