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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们把城区最好地块划给学校,而没有用于房地产开发。回头看,我们感到很欣慰。”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王宇燕说,“十一五”期间,项城市累计吸纳社会资金达3.2亿元,较好地弥补了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足。
针对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中小学校,项城市教育局选派1/3以上公办教师到校任教;对愿意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学校,市政府与之签订协议,按“一费制”标准收费,教师公派,工资由财政统一拨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依法予以保证。“十一五”期间,该市共向民办学校选派了900余名公办教师。
另外,民办学校的师生享有公办学校师生同等法律地位和待遇。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等方面按教师结构比例分配一定指标,调资、晋级及年度考核随公办学校教师同步进行;民办学校自行聘任的教师,通过政府核定后,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或由民办学校以基金的形式上交政府,由政府代发,“三金”由政府缴纳。学生与公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参加考试、社会优待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为确保民办教育良性发展,该市认真落实民办学校审批制度,严格办学标准,杜绝乱审批、乱办校。对民办学校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年审制度。对办学思想不端正和办学水平低下的学校,停止其招生或限期整改;对非法办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昨日,项城市新华学校董事长、项城市民办学校协会会长黄万岭说,项城市民办学校现已发展至145所,在校学生58326名,教职员工2910名,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