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文/图
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区又发生一起窨井“伤”人事件,市民童先生遭到“马路陷阱”暗算,摔掉了两颗门牙,且嘴唇上缝了数针(右图)。几天来,童先生寻找窨井“主人”无果,昨日向本报热线求助。
事发:夜归误落“陷阱”摔伤
童先生家住黄河路,1月4日晚8时许,他骑着自行车沿着中州大道回家途中,突然连人带车陷入一无盖窨井内,他当场被摔出一米多远。“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摔在地上了,嘴里流着血。”童先生气愤地说,就医缝合嘴部伤口时,他才发现门牙掉了两颗。
现场:井盖“归来”血迹仍在
1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中州大道与常青路交叉口向东30米处的事发地时,意外发现窨井井盖“回来”了,但地上仍留有血迹。附近居民王女士说:“这个窨井没有盖有一段时间了,伤了很多路人,前一段有一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经过时,摩托车前轮卡在井口,人被摔得都站不起来了。”
至于“咬人”窨井的盖子何时“回来”的,童先生和附近居民都不清楚。记者看到,那个窨井盖上有“周口黄河”及“污”等字样。
寻主:“咬人”窨井难找“婆家”
童先生说:“出事后,我找到市市政管理处,可他们说这个窨井不归他们管。”1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市政管理处,一工作人员称,他们也不知道那个“咬人”窨井该归哪个部门管。
说法:伤人窨井管理部门应赔偿
对此,我市一位律师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污水窨井盖属于公共财物,一般属于市政管理或城管部门管理及维护。一旦由于窨井盖缺失,它的管理部门应对当事人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如果构成伤残,还应赔偿当事人伤残费及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