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据悉,这是首个国家部委出台的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持意见。
该《意见》紧扣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河南省“十二五”规划相对接,从战略上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谋划了七大方面的政策支持。
在简政放权、授权扩权上,工商总局从4个方面赋予河南省工商机关行使企业登记管辖权,极大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有利于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上,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农业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对于加快转变我省农业发展方式将起到重要作用;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上,工商总局放宽了企业登记条件,支持中原经济区内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在实施商标战略上,工商总局在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定、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等方面,出台特殊政策,推动创新型河南建设;在经费倾斜上,从信息化建设、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基层建设等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方面对河南工商系统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