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本报讯 又有好消息了!本月起,新农合医疗用药的报销范围大调整。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月起,千余种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0年版)和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试行)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这标志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明显扩大,我市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将再次提高。
据了解,《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0年版)》内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约260种药品,自今年1月1日起,全部纳入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范围中进行报销;《河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试行)》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551种、中成药256种以及中药饮片等,全部纳入省、市、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范围。其中,中药饮片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增补调整后,《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06年版)》与《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0年版)》、《河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试行)》中通用名相同,但剂型、备注(注释)不一致的,以《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0年版)》和《河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试行)》为准进行报销。
为确保参合农民受益,按照要求,我市各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对新农合信息系统中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进行更新调整和对照,确保参合农民能及时报销相应药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