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田松平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物价检查所联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向各运输经营企业(运输经营者)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函,提醒他们在春运期间不要乱涨价。
按照要求,我市2011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出租车运价不准上浮,取消雨雪等恶劣天气运价上浮的政策。
春运期间,我市各有关运输单位都设立了监督投诉电话和值班电话。乘客在投诉时,应记下车牌号及上车时间、地点,保管好车票,如未能取得车票,要两人以上一起到管理部门进行举证。举报电话:道路运输服务热线96520,周口市运管处8304001、8304078,周口市物价检查所12358。经调查举报属实的,监管部门将双倍退还举报者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