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通讯员 郜敏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太康县有关部门获悉,春节期间,该县原则上除特殊公务岗位需要留用一部值班车辆外,其他所有公务车辆必须一律封存在本单位办公地点,不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严禁使用。
该县要求,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公务车辆封存制度,凡乡、科级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于2月1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及封存车辆登记表》填报到该县廉自办。原则上除特殊公务岗位需要留用一部值班车辆外,其他所有公务车辆必须一律封存在本单位办公地点,不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严禁使用。2月1日,该县廉自办到各单位对公车贴封条,并在节日期间对车辆封存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2月9日,该县廉自办到各单位揭封,凡发现有公车私用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节日期间,该县廉自办还将对管辖范围内的高档餐饮、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对公务车辆参与非公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登记、拍照和上报处理。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开通举报电话6816869,24小时不间断受理。重点是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双节”期间发生的滥发钱物、收送礼品、借机敛财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参与旅游、从事休闲娱乐赌博等不廉洁行为的举报受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