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政要闻
 
 
 
2011年2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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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回村”
是大学生的权利

  □李英锋

  

  大学入学时把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里,毕业后要把户口再迁回农村却并不那么容易。华中科技大学一毕业生为此悬赏2万元,希望有人能帮他把户口迁回农村老家。(2月20日《长江日报》)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跳出农门实现“农转非”是农村孩子的梦想,而现在,不少大学生又开始渴望“非转农”重回农门了,只是就像当年的“农转非”很难一样,现在的“非转农”也很难。

  大学生“非转农”难印证了农业户口价值的提升,也反映出了户口管理机制的漏洞。诚然,有一批大学生是因为看中了原籍村拆迁补偿、集体福利等可观利益才选择了“非转农”,但也有一批大学生确实工作生活无着,不得不回村发展,更有一批大学生准备到农村真正干一番事业,需要农业户口做基础,如果大学生的“非转农”之路不通畅,那么,大学生的发展权就受到了威胁。

  2003年以后,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笔者以为,大学生的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应该是交互可逆的,既然在入学时,大学生可以自愿办理“农转非”,那么,在毕业时,大学生也可以再办理“非转农”,大学生完全具有这种权利和自由。

  其实,即便农村大学生在入学时选择了“农转非”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暂时的“农转非”不能成为阻碍他们“毕业归根”的理由,他们一直就是农业户口,仅仅在上学的短暂期间变了几年“非农户口”,在毕业后,国家早已不包分配,他们选择回归,选择上学之前的户口状态,期望得到与农业户口有关的生存发展利益,于情于理都是说得通的。

  “毕业回村”是大学生的权利,大学生行使这项权利不仅能够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还能够促进农村人才的引进,促进农村的大发展,因而,任何人都不宜对大学生“非转农”抱有偏见,不能给大学生“毕业回村”设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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