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月份,香港、台湾、澳门相继发生内地游客与当地导游纠纷事件,且三起事件中均有殴斗行为,惊动当地警法机关。公民出境游的三大目的地接连发生同类不愉快事件,值得各方深思。
居民旅游,无论对导游、地接服务如何不满,即使退一万步讲因为贪图便宜上了“零团费”“负团费”的当,甚至不小心遇到了“黑导”“恶导”,游客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程序维护权益,可以投诉,可以报警,或按我国旅游主管部门的反复提示,从收藏发票到用手机拍照、录音、录像等,达到“保留证据、事后算账”目的,绝不能置法制于不顾,使蛮劲,耍蛮横,大打出手,把旅行变成“全武行”。事实已经表明,用拳头来维权,只能适得其反。
我国旅游业爆炸式增长,存在全国性的供需不平衡,使得服务粗放、质量不高,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作为我国出境旅游重要目的地,港澳台地区面临庞大的内地客流,同样存在供给和服务瓶颈。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管理部门则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打击旅游欺诈等侵犯游客权益的行为。(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