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我在火车站办理退票,退票窗口要收我20%的退票费,这种退票费合理吗?”近日有市民拨打新闻热线向记者咨询此事。昨日,记者从我市铁路部门了解到,收取20%退票费有规可查。
近日,有市民致电记者称,他在周口火车站办理退票,退票窗口工作人员向他收取了票额20%的退票费。他告诉记者,自己从网上了解到有火车站不收退票费,为此他怀疑周口火车站收取的退票费是不合理收费。昨日,记者从周口铁路部门了解到,他们现在收取的退票费是按照铁道部1997年《铁路客运运价规则》执行的(2006年曾修订)。铁道部在《铁路运价规则》中明确将退票费列为铁路客运杂费,并规定了具体收费标准,铁路运输企业收取退票费,属于执行铁道部依法制定的客运杂费的行为。
铁路部门提醒,春运后期市民出行变化较多,市民办理退票必须去火车站专门的退票窗口办理。平常也可在开车前两小时内办理退票,春运期间需提前6小时退票,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开车后不能办理退票。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还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