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文琰
本报讯 “我买的液化气拉到家过秤后发现少了1.3公斤。”近日,周口市区的白先生气愤地向本报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
白先生说,他家使用的液化气一直是自己到交通大道的一家液化气供应中心充的,从去年开始,他就发觉液化气重量不对,使用时间也比以往缩短不少。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上个星期他去灌气的时候就特别留意了,去之前先称了称,回到家里又称了一次,他发现他花100元应该灌12.8公斤的液化气竟少了1.3公斤,误差高于国家规定的“允许上下0.5公斤”。白先生随即拉着液化气瓶回了供应中心,找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解释说是秤出了偏差,给白先生补上了少给的液化气。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液化气供应中心询问此事,充气间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可能有缺斤少两的情况。
当天记者咨询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接到过消费者的此类投诉,但因缺少证据,很难维权。她特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灌装液化气时一定要有计量意识,别让自己遭受不白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