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鹿邑男子崔某连续偷了7部手机仍不罢休,为图吉利他决定再偷一次以凑够8部,结果刚得手就被失主当场抓获。近日,鹿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崔某是鹿邑县郑家集乡人,今年31岁。去年10月28日7时许,崔某窜至该县太清宫镇农贸市场,趁村民赶集之机,先后盗窃翁某、郭某、彭某等7人的手机7部。得手后,崔某想“干脆偷够8部,弄个吉利数!”于是,他又将目标瞄准了前来赶集的卢某夫妇。当崔某将卢某妻子的手机刚偷到手,就被卢某夫妇抓了个正着,并当即被扭送至太清宫镇派出所。后经鉴定,崔某偷盗的8部手机的总价值为2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秘密盗窃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崔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线索提供 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