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因公醉驾”成为网络热词,起因是网传四川丹棱县交警查处酒驾时,发现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酒后驾驶公车,酒精检测已达“醉驾”标准,但交警部门认为情节轻微且“因公喝酒”,仅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作为“醉驾入刑”后首例公务人员“醉驾”的典型案例,这一事件被网络大量转载,网民对“因公醉驾”或调侃、或批评。
网传
副局长“因公醉驾”免刑
据网帖称,5月3日晚7时, 丹棱县城区九龙广场,多名交警在此设卡,检查过往车辆的司机是否酒后驾车。此时,一辆小车从县城区南门驶来, 司机系一名中年男子。
交警将车拦下后, 即对司机进行了现场吹气酒精检测, 男子呼出气体酒精浓度达88mg/100ml。警方还依法提取了这名男子的血液, 血检结果也显示男子体内酒精浓度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醉酒标准80mg/100ml。
经警方确认,这名司机名叫宿仁训,身份为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 所驾驶车辆为单位公车……网帖转述有关媒体的报道说:“按性质划分,宿仁训等人均属情节轻微,宿仁训还是因公喝酒。于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暂按‘酒驾’开出了罚单,宿仁训被处以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
调查
交警部门承认办案错误
5月25日, 记者来到丹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骆俊杰向记者证实,网帖所说的宿仁训醉驾以及当时被处以行政处罚等基本情况是属实的。
但骆俊杰强调,上级公安机关已经于5月24日依法撤销了对宿仁训的行政处罚。经进一步调查取证, 宿仁训醉驾案已于5月25日侦查终结,当日将宿仁训依法移送丹棱县人民检察院,按刑事犯罪提起公诉。
骆俊杰承认办案民警在衡量案情上的确存在错误,但并非办“人情案”,在3日当晚执法时有电视台摄像并向社会播出,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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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人大代表
醉驾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