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法”昨起全面实行
文化部酝酿名录“退出机制”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年会获得近万元资助;其相关单位也将不定期获得数万乃至十几万的补助——但从今以后,“非遗名录”可以“进”也可以“退”。昨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行的第一天,在法律明确保护非遗的同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官员进一步透露,将减少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入选名额,酝酿退出机制。
我国即将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据悉,申报数量有近3000项,但是正式通过的只有190余项。这个数字比前两批大大减少。其中,2006年公布了首批518项,加上2008年公布的第二批,共有1028项。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表示,严格控制入选数量是为了严肃对待非遗保护,使得真正具有民族文化价值和典范意义的项目提升到国家级层面。他表示,文化部拟推出一项国家级课题,从专家层面来调研非遗退出机制的建立。(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