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企经营者而言,最痛苦的莫过于因流动资金周转不及,眼睁睁地看着订单或项目溜走。其实,如果拥有房产之类可作抵押的资产,凭其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也是一个应对流动资金周转难题的途径。
笔者近日从工行周口分行获悉,该行推出的个人经营贷款,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年龄在18-60岁之间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只要有合法的收入来源、较好的经营项目,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工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就可申请该项贷款。
据介绍,个人经营贷款是指工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方式。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厂房或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性质的土地。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其中以办公用房、厂房、土地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工行合作的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另外,个人经营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不得超过1年。个人经营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为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咨询电话:8229062 8227266
(振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