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由公安部挂牌督办、山东聊城警方侦破的两起重大贩婴团伙案相继审理完毕。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无期至一年半不等刑期。然而,被解救出来的29名婴儿,却因为无法找到亲生父母,仍旧只能继续寄养在买主家里,等待未知的命运。
有家难回的不只他们:2009年10月29日,公安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首批60名已被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截至今年6月,仅有6名孩子顺利回家。剩下的54名孩子,仍在苦寻回家之路。
2009年7月底,聊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群众举报:自2008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东昌府人卢某伙同他人多次从四川等地向山东贩卖婴儿。奔走四川凉山、东营、潍坊等地,聊城警方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查明卢某等人结伙或伙同他人,通过四川当地联系人,在云、贵、川等地收络婴儿送到聊城等地贩卖,并最终将1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解救被贩卖婴儿14名。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来自云南、四川两省。
另外一起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贩婴团伙案,规模之大同样令人震惊。该案最终解救被拐卖婴儿15名。
“人贩子与买主卖主之间多为单线联系,双方多不会留下真实信息,这也给查找制造了困难。”办案民警殷广国无可奈何地说,相比解救被拐卖儿童,给他们寻找亲生父母难度更大。
因此,目前这29名孩子只能继续留在买主“父母”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对于未干扰解救、未对孩子进行虐待的买主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专案组民警郝杨说,“同时与他们签订协议,将孩子继续留在他们家里,要求他们保证不得虐待孩子,一旦孩子找到了亲生父母,必须无条件将孩子归还。”
(山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