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晚晴/连载
 
 
 
2011年6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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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坚决清退

  河南省修武县电业局一供电所,一个干了18年的电工吴某因不赡养老人被解聘。电业局领导表示:“虽然他业务精通,技术过硬,但他丧失了做人的起码伦理,这样的电工我们坚决不要!”

  据了解,吴某是修武县五里棚乡某村的电工,其父70多岁,因生活尚能自理,兄弟俩按农村习俗约定,轮流赡养老人,每家照顾一个月。但每次轮到他家,他都推三阻四,以各种理由拒不赡养老人。因此,其父决定自己单独居住,由兄弟俩提供一些钱和生活必需品。老人独居后,吴某仍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问,形同路人。

  后来他父亲去世,其弟承担起为老人送终的义务。亲朋好友、乡亲邻里都来吊唁老人,唯独不见吴某的面。村干部多次到吴某家做工作,吴某以他弟弟没有同他商议为借口拒不参加丧事,并和村干部发生争吵。

  他的做法引起全村人的公愤,大家纷纷指责吴某丧失人伦的行径。办完丧事,村民向村干部建议免去吴某的电工一职。村民说:“这样的电工管电,我们宁可不用电。”

  村干部将情况反映到供电所,所长当即作出决定,勒令其交出表箱钥匙,并上报电业局,提出予以解聘的意见。修武县电业局领导表示:“在对农村电工的聘用上,我们将人品、德行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核。对不赡养老人、不尽孝道的人坚决不用。”

  因为不孝丢掉了工作,许多人认为吴某“活该”、“罪有应得”,是大快人心的事。

  

  【感言】

  

  《论语·为政篇第二》中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便是人们常说的“生养死葬”。然而吴某对其父生不养死不葬,丧失人伦,泯灭天性。修武县电业局对他予以解聘,是正义之举,也是吴某咎由自取。同时,也向全体职工乃至社会上的此类人物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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