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风
本报讯 为提高农村五保户住宿条件和生活水平,近日,川汇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转发的《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周民文[2011]29号)精神,依据该区的实际情况,推出惠民新举措,再次提高该区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川汇区实行的是集中与分散供养两种办法。提高后的农村分散五保户年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32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年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2240元。自2011年1月1日执行新标准,今年1至5月份提高的部分一次性补发到位。今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是在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的情况下的又一重大举措。川汇区800多户五保户将得到实惠。川汇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将根据目前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用好每一笔五保供养资金。
线索提供 郭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