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少不了要进行结婚登记。目前,虽然结婚登记的程序稍有调整,但大体和以前相差不大。
登记地点:
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或者集体户籍证明)(此项现在可免)
3.婚姻状况证明
(未婚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 两人合影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有的结婚登记处有服务。这些东西最好都带着,以备需要时用。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
(另外需持1—3的证明)
离婚证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
(另外需持1—3的证明)
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
(另外需持1—3的证明)
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目前可免,但建议做一下较好):
1.持上述证明,由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他:
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现在也有要求现场宣誓的),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