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眼下正是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时间,但鹿邑县一些考生在接收录取通知书时,邮政工作人员向他们献上一束鲜花,却要收取100元费用。这一情况令一些考生及家长很是疑惑,他们怀疑邮政速递公司存在搭车收费。
8月5日上午,鹿邑县试量镇的一名考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在今年的高考中,他被省外的一家财经大学录取,全家人对此都很高兴。两天前,县邮政工作人员给他送来大学录取通知书,他刚签收过,工作人员就向他献上一束鲜花,之后告知他要交100元的费用。尽管因家庭比较困难,该考生极不情愿拿钱,但考虑到鲜花已经接受,再退回显得不近人情,只好向家人要100元交给了工作人员。
而据记者了解,和这名考生一样,鹿邑县其他乡镇的一些考生也缴纳了这笔费用。那么,这笔费用究竟是什么费用呢?
8月5日上午,记者与鹿邑县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吴经理取得了电话联系。吴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上门投递并不收费,收费的是他们新开展的一项礼仪业务。这个礼仪业务会有一个礼仪产品,比如说送给考生的鲜花,但他们是本着自愿原则送的,如果考生接受了,就需要向工作人员缴费。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从互联网上了解到,早在2007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就要求,严禁投递录取通知书时搭载其他业务并乱收费。
线索提供 夏兴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