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周口/社会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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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情难断
血脉总相连

  □通讯员 牛凌峰

  

  本报讯 11月14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因继承遗产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案,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亲情纠纷案。

  2010年2月6日,项城市南顿镇某行政村村民马某的妻子赵某在辽宁省大连市打工期间被人杀害,留下一双未成年的儿女无人抚养,全家沉浸在一片悲伤之中。但就在此时,为了赵某的遗产,马某与其岳父母闹得不可开交。赵某在大连打工期间挣了4万余元,全部存入当地银行,赵某的父母将这些钱从银行取出后保管。马某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但赵某的父母也要求继承这份遗产,双方互不相让,进而发生厮打。无奈之下,马某及其子女将赵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2万元。

  为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项城市人民法院在被告居住的行政村公开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庭审过程中,原告马某认为,妻子遇害身亡后,她在大连的存款是留给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加上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抚养孩子有困难,所以要求继承全部财产。被告赵某的父母则认为,女儿已经死亡,现在他们年老多病,并且女儿生前曾借过他们几千元钱,所以要求先将欠款偿还,然后把剩余的存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法官听完原被告的想法后,及时向被告讲解了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并且让被告的亲戚做被告的工作:女儿虽然不在了,但血浓于水,毕竟女儿的孩子也和自己血脉相连。在法官和被告亲戚的耐心开导下,被告承认他们不该在钱上和女婿过不去,并且认可该存款为女儿及其丈夫马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为女婿所有,另一半才为赵某个人遗产的事实,表示愿意和女婿和解。做通被告的工作后,法官又与原告马某及其亲属坐在一起详细分析了情况,认为全部继承赵某的遗产于法于理都不合适。原告马某当庭表示,愿意放弃全部继承遗产的想法,和被告进行协商。

  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了一致协议,同意把遗产部分平均分割。被告认为虽然女儿已经死亡,但是她的孩子也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表示女儿生前所欠借款不再追要。最后,赵某的父母把属于女婿及其子女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交给了马某,翁婿当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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