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实习生 李娜
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划定的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另外,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
据了解,对存在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非法延长工作时间、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