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今年春节前后市区一些出租车又私自涨价了,已经有50余辆出租车被处罚!”这是昨日记者从川汇区出租汽车管理站了解到的情况。川汇区出租汽车管理站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统计,该站春节期间共接到乘客投诉50余起,查扣违规车辆60余辆,查处违规出租车数量是去年同期的4倍。
60余辆违规经营出租车被查
川汇区出租汽车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该管理站自春节前专项整治活动开始以来,截至1月27日下午,共查扣违规经营车辆60余辆。节日期间,该站抽调出一部分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市民投诉,目前已处理违规车辆50余辆,停车场暂扣违规出租车10余辆。该站在受理投诉中,首先对市民投诉的出租车进行电话通知,要求车主和司机主动接受调查。在调查属实的情况下,该站将对乱涨价出租车处以停运7天、罚款200至1000元的处罚。对于接到通知不自觉到管理站接受调查的车主,一旦被稽查人员在路上查处,将暂扣其车辆和营运证。
对在雨雪天气乱涨价的出租车,川汇区出租车管理站一名负责人表示,市民一旦发现乱涨价的出租车,请收集相关票据,及时向该管理站反映,并配合工作人员调查,对市民投诉的出租车,该站将查实一辆重罚一辆。
13辆“黑出租”落网
春节期间市区运营的出租车中,不但有私自涨价的出租车,还有一些无营运证的“黑出租”。据川汇区出租汽车管理站稽查队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稽查队共查出13辆“黑出租”。
在违规经营出租车登记表上显示,13辆“黑车”分别为:豫PJS136、豫P15H93、豫PMC063、豫PGD128、豫PBH 2626、豫P2082N、豫PJH155、豫P22J99、豫P5E562、豫PAB876、豫PAB234、豫P15H93和豫PD1113。据川汇区出租汽车管理站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查出的13辆“黑出租”,按照相关规定最高可以处以2万元罚款,目前已有部分车辆接受处罚。
违规出租车处罚依据
记者在该管理站查处的违规经营出租车登记表上看到,53辆违规经营出租车分别为:豫PTA392、 豫PTA061、豫PTA036、豫PT0933、豫PTA010、豫PTA692、豫PTA816、豫PTA836、豫PTA016、豫PTA623、豫PTA783、豫PTA155、豫PTA101、豫PT0666、豫PT091、豫PTA801、豫PTA977、豫PTA215、豫PT0101、豫PT0947、豫PTA129、豫PMC063、豫PTA819、豫PTA283、 豫PTA161、豫PTA369、豫PT0620、豫PTA617、豫PTA205、豫PTA037、豫PTA202、豫PTA890、 豫PTA165、豫PTA759、豫PT0966、豫PTA181、豫PTA166、豫PTA370、豫PTA785、豫PTA259、豫PT0984、豫PTA602、豫PTA309、豫PT0948、豫PTA216、豫PTA911、豫PT0394、豫PT0957、豫PT0959、豫PTA339、豫PT0755、豫PTA775、豫PTA257。
对于出租车乱涨价的处罚是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市运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出租汽车应当装置营业标志牌,张贴租价标准和投诉电话号码,配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条例》第十八条中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的线路行驶,不得故意绕行;显示“空车”标志的出租汽车不得拒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出租汽车不按规定装置并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拒载乘客或故意绕路行驶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川汇区出租汽车管理站春节前已经向市区所有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驾驶员告知,对春运期间查实且违章严重的出租车,除了按章罚款外,要暂扣车辆及道路运输证,并责令出租车进行为期7天的停业整顿,违章情节严重的出租车驾驶员,将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线索提供 郭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