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文 黎青/图
近日,网友发帖称四川宜宾南岸公路外墙出现两幅交警宣传标语,标语中被植入某品牌白酒广告。有网友质疑交警收了赞助费,戏称其为“最牛植入广告”。2月3日,宜宾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开回应,表示该横幅系广告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悬挂,将起诉广告公司。
印有“拒绝酒驾”的交警宣传标语,却被植入了某品牌白酒广告,这简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就如同在华美的香烟盒上标注着“吸烟有害健康”。明知两个是互相矛盾的东西,却给罗列在一起,让民众啼笑皆非。
暂且不管交警支队是否许可广告公司制作悬挂,单看标语本身就存在问题——生产销售白酒的企业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宣传推广品牌,本无可厚非的,但不能随便越界。“最牛植入广告”将白酒广告植入到“拒绝酒驾”的宣传标语上,此种不伦不类的做法,显然是商业推广的一种越界。
其实,类似“最牛植入广告”并不乏见,比如冠名烟草公司的希望小学,某烟草企业赞助的运动会,植入广告的小学生奖状,印有药品广告的病历等等,都属于商业推广的越界行为。而这种越界,不仅不是好的广告,反而会招致越来越多公众的厌恶和抵触。这对于精明的商家而言,显然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