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出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裁定,让饱受家暴之苦的陈圆吃了一颗定心丸。2月22日,记者从香洲法院获悉,为保护这位不堪忍受丈夫殴打逃回娘家的当事人,该院禁止陈圆的丈夫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命令被申请人远离特定场所一定距离的“远离令”,也是我国内地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据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显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间,陈圆就有5次被丈夫殴打后请求出警。2011年4月25日,她被殴打至耳膜穿孔,左眼淤血、头皮血肿伴轻微脑震荡;2011年12月1日,她再次被丈夫暴打至眼部淤青、头部皮下血肿、背部软组织挫伤。
不堪忍受的陈圆逃回父母家中躲避,老公却紧追不舍,多次到父母家及工作单位辱骂、殴打。今年2月3日,陈圆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代敏法官介绍,为保证“远离令”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当天,香洲法院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监督被申请人对裁定的执行。若发现被申请人有违反裁定所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代敏称:“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远离令,出现在特定区域对受害人造成骚扰,受害人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法院可以视违反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陈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