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日前,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校车和司机准入制度。切实做好车辆联合复审工作和司机体检、政审工作,确保车辆和司机完全符合接送学生的安全要求。
二是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专题家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专题家访,了解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掌握本校学生上下学所乘车辆车况、行驶路线、家校距离等有关情况。
三是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由学校聘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员,特别是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以及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要配合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深入排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调整行车路线。对于学校自有的学生接送车辆,要检查安全台账、随车照管、清点人数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是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临柏油路、水泥路和街道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大门口对应处要有“斑马线”,两侧要有明显标示牌,周边及校车通行路线上要设置检查点。寄宿制学校要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前一天报告学生离校休息时间和返校时间,以便交警督查车辆。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和集中观看安全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司机关心支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努力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丁玺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