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3月18日晚,在市区交通大道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一辆驾校教练车把正骑自行车过马路的朱女士撞倒,将朱女士送到医院后,肇事司机谎称付医疗费,一去不返。5天后,朱女士家人找到了涉嫌肇事的车辆,目前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据伤者亲属陈先生讲述,18日21时许,朱女士骑自行车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一个路口时,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驾校教练车撞倒在地。“当时车上下来一名年龄在40岁左右的男子,身穿睡衣,像是喝酒了。”陈先生说,男子将受伤的朱女士送到医院后,谎称去付医疗费逃离了现场。
朱女士说,由于受到惊吓,再加上晚上光线不好,只记得是个黄牌照的白色车辆。随后,朱女士家人根据朱女士和120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开始到一些驾校“明察暗访”。5天后,朱女士的家人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安途驾校院内找到了车号为豫P2113学的涉嫌肇事车辆。陈先生说:“仔细看,这辆车有维修过的痕迹,我们当时就报警了,对方见我们报警,急忙把肇事车藏在学校后院的草丛里。”陈先生说,目前警方已查扣肇事车辆,但驾校并未交代谁是肇事司机。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安途驾校电话,一名自称姓周的女子告诉记者,她对此事并不清楚,并让记者留下电话,等校长回来后,马上联系记者解释相关情况。
带有“学”字头的驾校教练车能否上路?市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表示,驾校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教练场内练车,不能上路练车,肇事司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该受到处罚。随后,记者联系到市交警支队负责处理该事故的民警李树岭,李树岭说,下一步他们将通知驾校负责人进行调查,按照相关程序处理此事。
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始终没有接到安途驾校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