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通讯员 张立强
本报讯 儿子在村边地头玩耍时不小心掉进机井,父亲冒险下井去救却遭遇绳索断裂,父子俩摔到井底,双双身亡。死者家属悲痛之余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记者昨日从扶沟法院获悉,日前这起因村委会监管机井不力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历经10个月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扶沟县崔桥镇某村委会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8万元。
2011年7月29日,扶沟县崔桥镇某村的李某带着5岁半的儿子在地头休息,不料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掉进地头一杂草覆盖的废弃机井里。李某见状,赶紧叫来其他村民想法营救。几位村民第一时间找来一根粗绳,拴住李某的腰和两条腿下井救人。当几人拉着李某父子至井口约1米时,绳子突然断裂,李某父子重重摔到井底,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以该村委会对机井缺乏管理,致使机井口边长满杂草、没有警示标志,对孩子掉入井中导致父子双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由,请求扶沟法院依法责令村委会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1万余元。
该村委会答辩称,村里对该机井虽有管理权和所有权,但没有义务进行赔偿,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救助措施不当,且受害人之一是未成年人,李某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村委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月17日,在扶沟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节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