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回复:
务工一定要签订用工合同
求助人张先生:
我2008年在市区某小区当保安,期间小区被盗丢了东西。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业主起诉我了,扣除了我1000元工资。他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称事情解决后就退还给我,可到现在我也没要回来钱,希望《海龙帮办》帮帮我。
“中间我要过几次,但物业公司一直称事情没有解决。我向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看起诉书,但他一直不让我看。1000元不是个大数目,但是物业公司每次都是推脱,这个态度让我很生气。”张先生说。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对方称给张先生打的不是欠条,是一张收到条。“当时张先生在我们物业公司当保安,小区被盗的当天晚上是张先生的夜班。但是他晚上不仅没有巡逻查岗,还在保安室里睡觉,导致小区业主被盗走了10000多元的财物。我们物业公司开会决定,扣除张先生及另外两名保安每人1000元钱,剩余的损失由物业公司补贴。当时,我们就此事还张贴了通报。”这位负责人说。
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培培提醒:务工者找到工作后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一定要约定好防范措施。
工作期间一旦出现情况,可以按照用工合同上的条文执行。务工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如果不懂得如何签订用工合同,可在此之前询问有签订用工合同经验的人。
工作期间如果因钱款需要打欠条或收到条,一定要明确两者的区别,打条时要明确自己的意思。
本身有疾病,工作中发作不算工伤
求助人王先生:
我是市区某桥梁建筑公司的一名职工。2012年5月11日,我在鹿邑工地施工时突发疾病,在周口市中心医院做了检查,诊断证明显示我是急性脑梗塞(左侧基底节区急性脑梗塞)。医生称这是长期疲劳加上熬夜造成的。我想申请工伤,但是单位办公室的说这不是工伤,我想请《海龙帮办》帮我问问这究竟算不算工伤。
记者电话联系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王先生的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王先生虽然不能通过工伤认定得到救助,但他可以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来享受医疗救助。
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培培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属于工伤。本身有疾病,在工作中发作不能算工伤。工作中突发疾病,有可能是生活习惯、遗传、情绪等因素造成。
帮办关注:
房子被撞,损失谁赔?
求助人郭女士:我家住在中州大道某小区,小区后面开发商品房,混凝土车从我们小区通过时,撞到了我的房子,导致房间内地板有很多裂痕,与开发商调解多次没有结果,希望《海龙帮办》帮我挽回损失。
“那本来就不是大型工程车的通道,非要强行通过,结果把我家房子的大梁给撞了。多个房间地板出现裂痕,找开发商协商过几次,开始时他们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可现在却不承认了。”郭女士告诉记者。
8年工龄怎么补?
求助人杨女士:我从1968年开始被下放至郸城县工作了8年,回到川汇区办理退休手续后,想补回8年下放的工龄,可劳动局却称要光荣证,我们那批下放人员没有光荣证。希望《海龙帮办》帮帮我。
“我今年已经61岁了,1968年被下放到郸城县白马镇,在那里种地干活。后来回到川汇区办理的退休手续,我想补回下放8年的工龄时,劳动局告诉我需要光荣证才能受理。可我从郸城县回来的时候并没有发光荣证,怎么才能补回我的8年工龄?”杨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