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建项目连续7年保持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零事故”,连续安全生产时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了解,周口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成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紧密联系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
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通过自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针对各建设项目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专职安全员;项目是否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用电配电设施及安全通道是否科学合理;防冻防雨雪及特殊作业等安全防范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具体安全预案并实施演练;各项安防措施是否明确责任到人;是否存在隐蔽及安全隐患工程;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动员、宣传、培训、检查、分析、整改6个环节,切实消除本辖区本项目内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全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无事故。
同时,要求各项目公司在施工淡季或停工期积极组织安全专兼职人员安全知识再教育培训等工作,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要求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开工建设项目的管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设备的管理和人员培训,认真做好对油库、用电设施的检查,做好“防雷击、防高低温、防静电、防明火、防漏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对大中桥的吊装、现浇箱梁的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经监理代表处批准后方可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施工标志、专职安全员、防护措施、急救措施、防高温等应急预案。
截至目前,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施工无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无一起人员伤亡报告,连续7年保持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零事故”,连续安全生产时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