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
□通讯员 陶忠海
本报讯 “原想利用‘三夏’肥料销售旺季捞一把,没想这下却栽了!”6月7日,西华县奉母镇某农资经营户王某利用“三夏”肥料销售旺季销售不合格产品,被该县工商局依法查处。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奉母镇某农资门市部巡查时,发现商户王某未按规定建立农资购销台账,也不能提供库存复合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遂依法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其经营的某品牌复合肥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该品牌复合肥的氮、磷、钾含量均为不合格。后经调查,工商执法人员认定王某经营的该品牌复合肥为假冒产品。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遂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其经营的该品牌复合肥进行了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