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湖北省荆门市一企业法人孙某,开着套牌悍马车被交警查获后,劫持交警到自己公司进行多次殴打,并持枪进行恐吓。6月14日下午,该案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12月24日22时许,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三中队队长刘伟、交警刘习武等人在荆门城区象山一路电信岗亭执勤时,查获一辆悬挂鄂HA2333号牌的悍马越野车,因涉嫌套牌,二人依法开据扣留车辆凭证。驾驶人孙某(男,1973年出生,荆门市景海贸易公司法人代表)称自己套用的是本人一辆奔驰车的牌照,并称自己车辆价值昂贵,愿意按照要求开往停车场,接受调查处理。
交警刘习武受命押车前往。途中,孙某打电话说情遭到刘习武的拒绝。孙某恼羞成怒,遂将车开至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其公司生产基地,把刘习武拉下车后用马鞭、枪托等物品对其殴打。孙某还持枪支指着刘习武头部,威胁要杀了他。
东宝区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