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热线便民
 
 
 
2012年6月19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班时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下岗后“风险抵押金”却不退
川汇区水务局:
昔日员工喊你还钱

  □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以前在周口市水利局(现川汇区水务局)上班时,单位以“风险抵押金”的名义向她收取了3000元,如今她下岗了,“风险抵押金”却不退还。

  杨女士介绍,她是2000年到当时的周口市水利局上班的,单位要求凡进入水利局上班,必须缴纳3000元的“风险抵押金”。“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我只能缴纳。”杨女士说,单位还给她出具了收款收据。记者从杨女士出示的收款收据上看到,缴纳时间是2000年8月11日,金额为3000元,款项一栏中写着“风险抵押金”,收据上盖有“周口市水利局财务专用”的公章。

  “没想到上班没几年我就下岗了。”杨女士说,没有了工作,“风险抵押金”就应该退还,但她多次到单位催要均被各种理由拒绝。

  比杨女士晚一年进入水利局上班的吕先生同样缴纳了3000元“风险抵押金”。现在他也下岗了,“风险抵押金”也迟迟催要无果。杨女士和吕先生还告诉记者,和他们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十几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数额不等,少则2000元,多则3000元。

  川汇区水务局局长晋更生回应这一问题时说,这些所谓的“风险抵押金”都不是他在任时收取的,他不知道收取的“风险抵押金”用在了何处。他认为以单位名义收取“风险抵押金”不妥,但由于目前单位资金紧张,一时没有那么多钱来退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锐评观点
   第03版:时政要闻
   第04版:城事社区
   第05版:热线便民
   第06版:综合新闻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公告
   第10版:国内综览
   第11版:国际综览
   第12版:文娱新闻
   第13版:体育新闻
   第14版:财经
   第15版:往事/连载
   第16版:艺苑欣赏
   第17版:时尚消费
   第18版:酒坊/酒韵
   第19版:食尚/美味
   第20版:建材家饰
   第22版:魅力/家居
   第23版:家居/资讯
   第24版:时尚家居
消费者:为什么?凭什么?
市区交通要道好似乡村热闹集市
民警雷勇:
市民王鹏飞想要谢谢你
川汇区水务局:
昔日员工喊你还钱
周口供电公司城区停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