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6月19日在山东胶州对青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对聂磊等上诉人提出异议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了法庭调查。
19日上午,法庭对聂磊等上诉人提出异议的故意伤害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上诉人进行了提问,部分上诉人家属等参加了庭审。
据了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上述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通过审阅案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以不开庭的方式进行了审理。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0日对“聂磊涉黑案”32名主犯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