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本报讯 6月26日,太康县符草楼镇双李行政村村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为修建公墓他们村村委会向村民搞摊派,要求每亩地必须交纳20元费用。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该镇党委书记高敬辞,高敬辞表示,此举属违规收费,镇政府坚决叫停。
据介绍,双李行政村原有一块林场,属于村集体所有。前些年,双李行政村村委会把这块林场承包给了该村村民,承包户当时向村委会交了承包金。近日,双李行政村要建公墓,村委会想把承包出的部分林场收回,需要返还承包户交纳的部分承包金,因此向村民收取每亩地20元钱的费用。“承包户以前交的承包金,村委会花了,现在这部分钱要摊派给村民偿还。”该村村民气愤地说。
6月27日11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该镇党委书记高敬辞。高敬辞表示,他还不知此事,了解情况后会答复记者。11时20分许,高敬辞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村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电话中他表示,对双李行政村向村民摊派的行为,镇政府坚决叫停,已收的钱会立即退还村民。
14时30分许,双李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村原先打算在林场修建墓地,由于村民不满意,他们又在该村的其他地方征集了4亩地。因为征集的这4亩地每亩每年需要1000元租金,所以村里把这笔钱分摊到了村民头上。由于双李行政村共有1754亩地,征收的每亩20元钱是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决定的,按村民土地的多少,向其征收,与林场无关。最后,该村党支部书记表示,向村民收取的钱,村里会一分不少地退还村民,至于建公墓的钱,村委会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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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