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今后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督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我市项目建设护航。”记者昨日获悉,《中共周口市纪委、周口市监察局、周口市预防腐败局关于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正式出台,旨在及时发现和解决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意见》的服务范围是全市集中开工的100个项目及138个省、市重点项目中进展缓慢的项目。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首先督查项目建设服务情况,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解决“中梗阻”问题;对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划拨、招投标、物资采购监管、施工、验收、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情况及项目建设软环境情况进行监督,重点解决审批不畅,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没、乱评审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吃拿卡要、刁难勒索,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行为。其次督查项目规范管理情况,加强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的督查,防止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对国家投资及开行贷款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防止和查处截留、挪用、贪占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督查,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特别是投入使用、达产达效情况的督查,认真解决“半截子工程”以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做到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干部清正廉洁。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帮助各重点项目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