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叫停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我市的情况如何呢?昨日,市卫生监督处副处长周文奎接受采访时说,近期,他们一直在不定期地检查我市各餐饮单位,如果有顾客发现哪个餐饮单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可拨打投诉电话8230081举报,一经查实,坚决严厉处罚。
可能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
周文奎介绍,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俗称工业用盐。除了工业用途外,它还是一种国家认可的食品添加剂,常用于酱腌制品的保鲜工序中。不过,如果使用过量,会导致食物中毒,严重者还可能致命。
周文奎说,之前有一些餐饮服务单位,为了使肉色更新鲜或者延长货架期,使用亚硝酸盐作为添加剂。由于人工随意添加,加入的量不容易控制,又很难实现残留量监控,所以,在生活中,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
记者注意到,这次对亚硝酸盐的禁用范围是餐饮服务单位,重在餐饮服务环节,比如餐馆、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几乎将所有接待旅游团餐和散客就餐的餐饮单位都涵盖其中。
熟肉制品粉红鲜嫩,您要小心
周文奎特别提醒,亚硝酸盐最爱“潜伏”在红嫩的肉、隔夜的菜、刚腌制的腌菜、久煮的火锅……饭店熟肉制品如果看起来粉红鲜嫩,您可得格外小心点!因为亚硝酸盐能使肉色更鲜艳或者延长货架期。
据了解,市卫生监督处已于5月28日在《周口晚报》发布了《夏季餐饮业食品安全预警通告》,并发往我市的各个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于6月中旬又全面叫停了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现象,并将亚硝酸盐监督管理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同时,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及舆论宣传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诚信经营意识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已经把查处亚硝酸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了日常监管中。”周文奎说,近期我市加大了对餐饮单位使用亚硝酸盐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将坚决收缴、并严厉地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