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泉林
通讯员 卢付昌 杨志充
本报讯 “谢谢工商所的同志,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这损失也许就挽回不过来了。” 7月17日9时许,扶沟县江村镇的李先生从该县工商局江村工商所所长刘景伟手中接过3000元赔偿款后,激动地说。
今年6月29日,李先生在江村镇一加油站以每升7.3元的价格购进80升柴油,加到收割机内,结果导致收割机损坏。李先生怀疑是所购柴油存在质量问题,便到该加油站讨说法,并要求加油站老板张某赔偿损失。张某以所售柴油没有质量问题拒绝了李先生的赔偿要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李先生遂到江村工商所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江村工商所立即请求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所售柴油进行抽样检验,经周口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该加油站所售柴油不合格,据此,工商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3000元。同时,扶沟县工商局还对该加油站出售不合格柴油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