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7月22日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根据新颁布的《陕西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今后陕西境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场所,最高将受到2000元的罚款处罚。
陕西省商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或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初次违反将责令经营场所整改,第二次违反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第三次以上违反,经营场所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陕西省同时规定,经营者未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流动销售散装酒的,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